①施工前,外遮陽施工單位應會同總包單位檢查現(xiàn)場施工通道、外腳手架、起重運輸設備、臨時用電等基本條件,并按照設計方案測量窗洞口尺寸,檢查預留孔洞或安裝外遮陽系統(tǒng)所需的管線、預埋件等是否符合要求,確認具備外遮陽施工條件后方可施工。
②檢查外遮陽產(chǎn)品未發(fā)生損壞、變形。③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。
安裝要求:
①南向無平板遮陽的臥室設置活動外遮陽。
②飄窗等上下均有挑板的懸挑部位,外遮陽窗必須放在挑板上。③后置錨固點應持力在建筑結構基層上,安裝前經(jīng)防水處理。
④外遮陽產(chǎn)品安裝應符合規(guī)定
⑤導軌和端座應安裝牢固,上端孔和下端孔應距端頭100mm以內(nèi)固定,導軌固件間距不應大于600mm。
⑥一個端頭至少兩個L型錨固件固定,錨固件選用鍍鋅鋼片且不小于1.2mm,所有與墻體連接錨固件在外遮陽安裝完成后不允許外露。
⑦所有轉角連窗處,外遮陽導軌在轉角處做成90°,轉角導軌無縫。⑧錨固件的安裝不得破壞建筑結構的強度,并應保持外圍護結構的保溫與防水功能。
⑨外遮陽卷簾窗罩殼及導軌安裝測試完畢后必須進行防水處理。手動裝置安裝在室內(nèi)時,傳動桿穿墻孔應有防水措施。⑩外遮陽產(chǎn)品采用雙排外腳手架施工。